10月12日,中化化肥與國家發改委經貿司、財政部經建司在京簽訂了2007-2008年度國家化肥淡季承儲協議。根據協議,中化化肥將在全國11個主要農業省份承儲化肥120萬噸,其中氮肥至少占60%。承儲期為2007年10月至2008年4月。
此前,中化化肥曾連續三年圓滿完成國家化肥淡儲任務,此次中標的承儲區域增加了山東和河北兩個省份。
此次國家化肥淡季儲備為發改委和財政部聯合組織的第二輪國家化肥淡季商業儲備招標,招標總量為800萬噸。經過激烈角逐,共有40余家國內大中型農資流通企業及部分氮肥生產廠家中標。
化肥淡季儲備,對保障我國春夏農業生產,滿足農民用肥需要,穩定農資市場,平抑旺季化肥價格將起到積極作用,這也是中化集團以實際行動履行中央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要體現。